围绕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的重点领域范围,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青岛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 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平度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 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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