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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工会、市直各部门工会:
2018年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第二征收期(10月份)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做好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现将征收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经费申报时间和所属期
今年第二征收期的申报时间是10月1日至24日,申报所属期为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份应计提缴纳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上个征收期之前漏缴的工会经费应一并申报缴纳。
二、做好相关政策宣传
各单位要继续加大力度做好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税务部门税企连线、短信平台、QQ群等工具,提醒缴费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申报缴纳工会经费。
三、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
各镇、街(园区)工会、市直各部门工会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社会化工作者要主动与当地税务部门主要领导加强联系和交流,做好对接和衔接工作,密切配合,巩固和扩大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成果。
四、做好单位缴费提醒工作
各镇、街(园区)工会、市直各部门工会要及时与所属基层工会沟通,提醒基层工会在征收期内依法足额计提申报工会经费,确保完成全年工会经费收缴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