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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字〔2007〕5号
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长学法日”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华侨科技园、农业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坚持落实“市长学法日”制度,对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市长学法日”制度,增强学习效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学习采取每季度一个学习专题的形式进行,全年分为四个学习专题,每个专题有重点地学习三到四部法律,主要以基础法律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中的常用法律法规和一些专业性、行业性较强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部门可根据行业管理的需要,向市政府办公室或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学习建议,具体年度学习计划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参加学习人员
市政府各市长,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华侨科技园、农业试验区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对部分专业性和行业性较强的法律、法规学习,参加范围也可根据需要扩大到有关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四、日程安排
“市长学法日”一般每月举办一次,每期半天。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上午。学习形式以集体学习为主,辅之以自学和书面辅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保障
“市长学法日”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配合。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法日学习地点、学习时间、学习人员、学习内容的安排,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市长学法日学习活动的组织和进行法制讲座的法律专家的联系聘请。法律专家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聘请。
六、有关要求
“市长学法日”活动是增强领导干部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方式。各位市长、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镇(处)和园区的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自觉遵守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学习活动。市有关部门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作为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依据之一,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附件:2007年度“市长学法日”学习配档表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7年度“市长学法日”学习配档表
时 间
学习专题
学习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
1季度
依法行政与和谐社会建设专题
一月:主要学习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等,包括《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刚要》
二月:主要学习行政许可原则、设定、实施等,包括《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管理法》
三月:主要学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制度,包括《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
2季度
市场经济和发展战略研究专题
四月:民法等民商法知识,包括《公司法》、《企业破产法》
五月:关于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等知识,包括《对外贸易法》、“WTO”法律法规
六月: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有关规定,包括《环境保护法》以及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法律
3季度
城市管理和新农村建设专题
七月:关于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有关规定,包括《土地管理法》
八月:关于城市规划的有关规定,包括《城市规划法》
九月:关于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的有关规定,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法》
4季度
廉洁勤政建设专题
十月:关于公务员条件、义务、权利、监督等有关规定,包括《公务员法》等
十一月:关于行政监察的有关规定,包括《行政监察法》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十二月: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主题词:司法 法制 学习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