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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法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随着我市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临床用血量逐年增加,街头无偿献血远远不能满足临床需求,造成血液紧张局面频频发生。为进一步加大无偿献血力度,确保我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和青岛市政府关于无偿献血会议精神要求,现将2011年度无偿献血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无偿献血工作,积极动员本单位的健康适龄人员参加无偿献血,各镇人员政府要积极组织动员农民自愿参与无偿献血,确保不折不扣的完成计划任务。卫生部门要合理安排血液采集时间,严格把握血液采集标准,确保献血安全和血液质量,并落实好无偿献血偿还和奖励办法。各有关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无偿献血车的运行、停放以及采血时供电、宣传标牌设置和悬挂等工作。各级干部要带头无偿献血,为全社会树立表率和示范作用,为推动文明社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平度市2011年度无偿献血计划(略)
2、无偿献血注意事项
附件2:
无偿献血注意事项
1、各镇(街道、园区)献血计划指标中包括镇(街道、园区)所辖学校、企业和农村献血人数。查体不合格率为10%左右,各单位需按此比例安排献血人员。
2、凡本市行政区域内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均应依法履行献血义务。献血者需带本人身份证,两次以上献血者请带献血证。
3、献血前一天晚上要保持良好的睡眠和休息,献血当天早晨可吃一些清淡的饮食,不能吃油腻的食品,不宜空腹献血。
4、献血中要保持良好的情绪,精神不要紧张,采血完毕要压住针眼5分钟,切勿用力揉搓,以免皮下出血。创可贴4小时后取下。
5、时间:根据献血计划安排,献血人员于当日上午8:30前到达献血地点。
6、地点:平度市血站(人民路西端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