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低保救助。全市共有城乡低保14964户、22275人,发放低保等各类补助1525万元。其中农村低保14673户、21861人,发放低保等各类补助1489万元,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90元,人均每月补助水平681.12元;城镇低保291户、414人,发放资金36万元,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00元,人均每月补助水平877.46元。本月新增农村低保户137户235人;城市低保1户1人。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市特困人员1319户、1356人,发放救助资金188.53万元,其中分散特困人员629户、655人,发放资金 86.38万元,人均每月补助额1318.78元。集中特困人员690户、701人,发放资金102.15万元,人均每月补助额1457.21元;分散特困新增 17户,20人,集中特困新增7户,7人。
三、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对16096人次实施医疗救助,救助金额400.06万元。
四、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对25户城乡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救助金额121000元,人均救助金额4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