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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
市民政局编制2017—2019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三年规划
来源:平度政务网
发布日期:201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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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算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照《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17-2019年三年支出规划的通知》(青财预〔2016〕27号)有关要求,市民政局认真做好社会救助2017年-2019年专项资金三年规划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根据市民政局工作职责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上级可能出台的重大改革和增支事项,提出未来三年需要通过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支持的项目计划和资金需求建议,并提交财政部门审核汇总,三年规划项目计划的提报和资金预算的编制,都要有上级政策或政策调整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