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低保救助。全市共有城乡低保16351户、24697人,发放低保等各类补助1018.92万元。其中农村低保15992户、24171人,发放低保等各类补助988.92万元,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90元,人均每月补助水平409元;城镇低保359户、526人,发放资金30.00万元,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00元,人均每月补助水平570元。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市特困人员1067户、1102人,发放救助资金142.11万元,人均每月补助额1289元。
三、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对10399实施医疗救助,救助金额188.41万元。
四、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对22户城乡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救助金额100000元,人均救助金额45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