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仁兆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青岛市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和《青岛市政府公开信息管理系统》规定,分类和编排信息。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平度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机关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pingdu.gov.cn。
同时,还将采用公告栏、黑板报、明白纸、简报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依法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应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科室为仁兆镇党政办公室。
2.申请形式
(1)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申请人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仁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科室
名称:仁兆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仁兆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下午5:30
联系电话:83382001
传真:83381102
电子邮箱:
qdpdsrzz@qd.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