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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新生婴儿随父母登记出生落户所需材料
来源:平度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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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政策外生育和非婚生育人员,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持《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报。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具体材料如下:
1、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未婚声明;
3、出生医学证明;
4、亲子鉴定报告(限随父落户);
5、新生婴儿出生申报登记表(在派出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