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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处理方法
来源:平度政务网
发布日期:20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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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